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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台湾经验建设“美丽梧州”的几点建议

作者: 廖 冰    日期: 2017-6-12    来源: 梧州政协网

廖 冰

今年四月下旬,应台湾“中华工商联合会”的邀请,梧州市城乡清洁交流团由市政协副主席李贞梅带队前往台湾地区学习考察。

在台湾,保护环境、爱护家园、节约资源的宣传、提示警语,慈济环保站、环保义工等等随处可见,全面倡导和践行以清洁干净、绿色环保、回收资源再生利用等观念已蔚然成风,保护环境已经成为台湾公民的自觉行为,而且他们注重从源头上做好垃圾的分类,注重从小教育抓好引导。笔者认为,台湾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我市自开展“美丽梧州”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宜居乡村活动以来,城乡环境面貌得到了进一步改善。但是,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建设滞后;二是垃圾处理缺乏科学技术没有得到有效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三是对城乡清洁卫生的宣传教育力度还不够;四是部门之间对整治环境卫生缺乏整体的合力等。这些问题严重制约我市城乡清洁卫生的常态化、长效性运行。通过学习考察,我们应把学习到的经验做法用于实践,为“美丽梧州”建设活动注入新的动力。

一是建议增加服务设施,积小服务增大功能。采取统一规划、多元筹资的方式,增加公共服务设施总量。在城区街道,足量建设不同等级的城市公厕、地下停车场、餐群点、夜市、农贸市场、小区便民店等服务设施,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建议由市政管理部门牵头,通过实施垃圾分类、回收再利用等形式来减少垃圾量,积极探索新的处理模式。做好源头垃圾分类和后期处置的有效衔接,针对不同的垃圾实施不同的垃圾处理办法,建立相应的处理设施。在乡镇村屯,结合近两年开展的农村垃圾攻坚专项活动,由住建部门牵头,按照标准要求建设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建设镇级、村级垃圾处理中心。同时要确保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垃圾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和有长效的资金保障,努力实现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二是建议综合整治环境,积小细节促大改观。把“清洁常态化”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推进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向精细化、常态化发展,持续提升环境品质。重点整治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杜绝反弹现象;加大对城区、镇区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巡查监管力度,加强对集贸市场和圩日的规范管理,全面整治“六乱”,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有序。做好省道、国道、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沿线村庄卫生环境的干净、整洁。同时,改造或增放垃圾分类回收的设施,城乡垃圾分别设置“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大类别,对玻璃、纸、塑料和金属类包装垃圾、电池灯泡(电子垃圾)等特殊的垃圾,应尽量采用分离留存的方式,以便回收,植物垃圾和生活垃圾(如煤炭、茶叶等)应选择适合的地方填埋的方法处理。从细节入手,促使城乡环境大改观。

三是建议实施素质提升,积小行为养好习惯。由教育部门牵头,继续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加强社会文明素质教育,将课程贯穿于幼儿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以及高中和大学教育,使孩子、学生从小养成讲卫生、知礼仪、守规矩、爱自然的良好习惯。可在各县(市、区)选择1-2所学校作为试点推进,县级学校的试点建议在条件较为成熟的蒙山县,市级学校的试点由市教育局选定。全面把环境卫生教育纳入学科教程,纳入学校的重点工作考核推进。此外,发挥党团员、公职人员先锋模范作用和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示范作用,影响带动社会各阶层文明素质的整体提升;在各类企业和进城务工人员聚集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快进城务工人员生活方式的转变;对公众场合吸烟、垃圾不分类乱扔、随地吐痰、横穿马路等行为,进行立法规范,督促市民养成好习惯,更好地促进城市管理上台阶、上水平。

四是建议强化责任意识,积小力聚大能量。搞好城乡环境清洁卫生活动,不仅仅是依靠某个部门一家“唱独角戏”,而是要整合社会各种资源,发挥各类社会团体的优势共同推进,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设施设备上、保洁员配置上,以及体制机制建立上都要加大投入。要突出主体责任与担当,以我们的责任、行为、效率影响带动社会、团体、群众来维护城乡清洁成果,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从而形成大能量:因此,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才能把政策、措施、方法同步推进落实。同时发挥各种社会组织的作用,如依托居民社区做好垃圾分类回收,鼓励各类慈善机构,非政府组织参与活动。在台湾的社会里,政府成立了环保志工队、巡守队,市民、民间团体与政府携手合作,效果很好。因此,要引导全社会参与监督,共同营造清洁、舒适、和谐的人居环境。

(作者为梧州市台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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