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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建议

作者:     日期: 2018-6-3    来源: 梧州政协网

 张瑞玲 李贞梅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是一项回应广大群众诉求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我市从今年3月份启动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月以来,成效显著,城乡面貌焕然一新。5月11日,中共梧州市委书记全桂寿主持召开今年第一次政党会议协商座谈会,就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代表的意见建议。全桂寿希望大家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重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获得感的突出问题,关心、关注、帮助、支持梧州改革发展,共同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更加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抓出实实在在的成效。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杰云要求要再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化、常态化、精细化管理,理顺城市管理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借鉴学习先进经验,补齐改善短板。

为助力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我们对我市农村垃圾处理进行了调研。我们认为,农村垃圾的成分比城市垃圾相对简单,从源头到终端处理链相对较短,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切实可行,特提出以下建议,供决策参考。

一、抓实农村垃圾分类源头关

(一)强化宣传引导,培育良好习惯。抓好普及宣传,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垃圾分类常识。进一步分人群全覆盖地宣传实行垃圾分类处理可减少占地、减少环境污染、变废为宝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农村居民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倡导绿色消费,强化教育、引导和培训。要把乡村环境综合整治新内容和新要求增加进村规民约,把村规民约、垃圾分类指导和转化利用、“给农户一封信”等资料发放到每家每户。教育部门要把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德育课和实践课,每个学期组织评价等。通过持续深入宣传,推动形成家家户户男女老少齐参与的氛围,培育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树立建设美丽家园的主人翁精神。

(二)强化分类指导,形成良好习惯。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农村垃圾成分实际,出台具体分类指导意见。借鉴“浙江金华模式”,实行“二次四分法”(“会烂”“不会烂”;“能卖”“不能卖”),由农户在家里对生活垃圾进行首次“会烂”和“不会烂”分类;保洁员上门收集并在“不会烂”垃圾中再进行“能卖”和“不能卖”的二次分类。

(三)强化机制建设,弘扬良好习惯。开展“卫生清洁星级户”评选活动,成立以村两委为主的评选小组,制定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月评年奖,实行动态管理,形成长效机制。联合中小学、幼儿园,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内外清洁活动;通过班级微信群持续开展“我帮家长搞清洁”评比活动,推进“小手拉大手,共建美丽家园”“美丽家园,娃娃有份”等活动深入开展。

二、盘活农村垃圾处理终端关

(一)变废为宝,资源化利用。据调研,农村生活垃圾人均每天约产生1公斤,其中约70%为可腐烂垃圾。通过“二次四分法”,把可堆肥垃圾,即“会烂”(剩菜剩饭、菜根菜叶、瓜皮果壳、动物粪便、过期零食等)的垃圾就地集中堆肥发酵处理。按照行政村人口,采取“一村一建”“多村合建”“村企联建”等方式,建设阳光垃圾堆肥房(或称太阳能垃圾处理堆肥房)或机械发酵堆肥站,并利用生物技术进行有氧发酵,制作有机肥或直接还田增肥,实现资源化利用。阳光垃圾堆肥房可通过采取“财政直补、社会参与、以奖代补”多元化资金筹措建设。

(二)降本增效,减量化落地。对剩余约30%“不会烂”的垃圾,由保洁员把“能卖”(废铁、烂铜、纸板箱等)的,交由废品收购循环处理,成为再生资源;其他“不能卖”的还按以前的方式进行填埋或焚烧无害化处理。通过“二次四分法”处理,使农村生活垃圾实现就地减量,从而大大降低运输费用和无害化处理成本。

把握好以农民为主体,以政府为主导,从源头进行控制,从终端充分利用地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是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关键所在。

(作者李贞梅系市政协副主席、市知识分子联谊会名誉会长,张瑞玲系市政协副秘书长、市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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