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面商沟通 确保提案办理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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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蒙山县政协 日期: 2014-3-18 来源: 梧州政协网 |
一年来,蒙山县政协重视提案工作,在提案办理过程中,以提高提案办理“面商率、解决率、满意率”为目标,扎实推进提案办理面商,取得了新的进展,办理质量跃上了新台阶。 一、提案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县扎实推进提案办理工作,提案工作呈现良好局面。一是提案办理工作得到高度重视。被作为党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已纳入县委、县政府的年度绩效目标进行考核并作为行政问责的依据。二是加强提案工作的制度建设,促进办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三是增强提案办理工作实效。通过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提案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增强提案办理实效,让群众从中得到实惠。 然而,在实践中,提案办理工作中存在了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少数单位领导和承办人员对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办理态度不够认真。二是对提案答复的针对性不强,答复件质量不高。三是重答复、轻落实,重承诺、轻兑现的现象依然存在。四是提、办双方沟通协商不够,对办理工作的认识不统一。因此,也影响了提案办理的质量,挫伤了提案者的积极性,使提案工作就象一座围城,连任的委员习惯了办理工作的“怪”现象,想跳出来,不愿写提案,新任的委员则围在里面,困惑着不知道如何写好,或不愿多写。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对提案办理答复不满意或不太满意。 二、提案办理的现实重要性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提案的办理。2003年,中办、国办转发《全国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指出:“提案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要加强与提案人的沟通和联系,共商解决办法。”去年和今年,中办、国办以及各级党委办、政府办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指出:“强化提案办理协商机制。进一步规范协商程序,创新协商形式,逐步建立承办单位、提案者、政协组织三方沟通协商机制。” 提案办理的好与不好,委员满意不满意,很大程度决定于提案办前的协商与沟通。实践证明,要办理好一件提案,除了认真研究解决提案中的问题外,加强与提案者的面商沟通、做好政协提案答复前的工作,是做好办理工作的关键一环。通过这个环节,一方面可以让提案者了解承办单位如何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去办理好提案所付出的努力;另一方面让提案者参与到承办工作中去,即使承办单位对某些提案因为政策因素、本单位财力等原因而缓办、无法办,通过面商,可以增强“提”、“办”双方的沟通和理解,对承办单位的工作难处、如何进一步解决问题的办法等,进行集思广益,形成共识,更好地解决问题,促进部门工作;再一方面,让提案者参与到办理的过程,也是对委员履职素质提升和履职成果检验的过程。协商沟通不够,提案就办复得不好,委员也就不满意,但又碍于情面,委员又不得不违心地在对提案办理答复作出“基本满意”或“满意”的评价,这种情况,无意之中极大地挫伤了提案者的积极性。 三、面商办理提案的做法 一年来,我县对在提案办理工作中面商这个环节,进行了有益的实践探索,进一步提高了办理的质量。 (一)切实注重提案质量,为做好面商打下基础。 我县充分认识到提案质量关系到政协委员作用的发挥,同时也是提高提案落实率的前提和基础。县政协强化质量意识,正确处理好质量与数量的关系,按照稳定数量、提高质量、打造精品的要求,确保提案质量。实践中我们主要抓好高质量提案所具有的“四性”:一是要具有宏观性,反映大事,提案要围绕国家大政方针、县域重大事务、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等,集思广益,献计献策;二是要具有准确性,言之有据,即提案必须充分占有材料,核准事实,科学分析原因,真正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三是要具有可行性,建议具体,即一件高质量的提案提出的意见或建议,既要考虑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又要考虑到政府当前的承受能力,要力求具有可操作性;四是要具有规范性,便于处理,即做到一事一案,符合规范。通过抓好“四性”,提案的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加强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对面商重要性的认识。 我县每年分别举办一次政协委员培训班和承办人员培训班。组织政协委员以委员活动小组为单位就如何加强提案面商进行讨论,提出本活动小组的工作计划。组织各承办单位的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根据每年工作要求,学习掌握提案办理特别是面商工作有关方面的知识,认真学习中办、国办以及各级党委办、政府办发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使各承办单位了解掌握面商要求,改进面商方式,提高面商质量。 (三)坚持“先协商、后答复”原则,提高面商率。 提案面商工作是办理好提案答复的重要环节。县政协不断地拓展面商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提高承办单位与提案者的直接见面率,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带头参与面商,认真听取提案者的意见,到提案所提问题的现场察看、研究,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于所提问题因条件、能力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的,耐心向委员解释,争取理解与支持。在办理过程中,坚持先面商、后答复,未经面商的办理件,主管领导不得签发答复文稿。同时,县委办、县政府办认真组织进行专项督查,对于在办理提案过程中没有开展面商工作或面商工作做得较差的部门和单位将进行指导、督促、纠正,对多次督促仍不作改进的作通报批评。并将面商率作为评比表彰先进的条件和依据之一。 (四)坚持集中面商与个别面商相结合。 根据提案提及问题的涉及面、影响面,以及办理落实的难易程序,分类组织集中面商和个别面商。通过组织委员上门到承办单位,或组织到委员较集中的场所召开提案面商座谈会,协商解决实际问题,让提案者看到提案办理的全过程,让群众从提案的承办中得到实惠,促进提案的办理落实。 (五)不断总结,开拓创新。 对开展提案面商工作好的经验和办法,加以推广或宣传,使提案承办单位或承办人互相学习和借鉴,进一步做好提案面商工作,办理好提案。 (六)加强协调,共促办理。 进行提案面商工作时,我县政协提案委积极加强与县委办、政府办的协调配合,加强督促检查,促使各承办单位加强与提案者的联系和沟通,不断推进提案办理工作开展。 实践证明,只要我们抓住面商环节开展提案办理工作,促成“提”、“办”双方主动沟通协商,在了解中提高认识,在面商中达成共识,在理解中集思广益,在支持中促进办理,就能不断提高提案办理的质量,使提案办理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充分展示政协委员的社会价值,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